日前,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2018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完成并公布568批次食品(不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9.30%。
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各占一半
《通告》中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显示,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类别包括肉制品、酒类和水果制品。其中,在抽检的71批次肉制品中,合格率为98.59%;21批次酒类合格率为90.48%;29批次水果制品合格率为96.55%。
南方+记者了解到,第一季度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和食品中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问题,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50%。
目前,惠州全市共有7多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80%为小卖店、小餐饮、小摊贩等食品经营户,食品行业呈现“多、小、散”格局。由于食品行业门槛较低,加之数量繁多、分布散乱、变更速度快,使之成为了监管的难点。
2017年,惠州全面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据统计,2017年全市系统共完成食品抽检11671 批次,完成率114%,合格率为97.7%。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一年,惠州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每个建制的县、区建成1条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其中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县、区要占一半以上。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发现,在第一季度的食品抽检中,酒类食品的合格率最低。
酒类食品成为食品抽检中的“重灾区”并非首次。最近一次可回溯到2017年12月全市的食品抽检,在当次检出的5批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中,不合格酒类就有3批次。
为了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的违法行为,惠州市食药监于2017年12月上旬至2018年3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酒类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普查登记,整治范围涵盖全市酒类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擅自从事酒类生产经营行为,经营问题酒类、假冒酒类产品等行为,此外,还将加强流通环节酒类的抽样检测。
4月16日,市食药监在其网站通报了整治行动的成效。据统计,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67人次,执法车辆865车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267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1份,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实物商品208瓶,货值17.89万元;查获涉嫌违法购进假冒伪劣洋酒凭证8张,记载涉嫌购进假冒洋酒金额20多万元,立案调查15宗,案涉货值37.89万元,结案11宗,罚没款8.4万元。
此外,此次专项行动还处置了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案件1宗,并将生产经营企业列入了黑名单,3宗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惠州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严格按照省局酒类食品专项打击工作要求,继续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创新监管模式,改变依靠抽检发现酒类生产经营问题的单一监管方式,积极推进酒类溯源信息化数据化监管方式,形成抽检、溯源、品牌维权等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酒类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也将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侦查处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